近年来,预付卡经营在商业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等效劳性行业较为普遍,对便当公众支付、增进消费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消费侵权、恶意圈钱甚至卷款跑路等问题,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保存危害隐患。为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有效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健全监管机制和规律制度,净化市场环境,人民银行、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金年会运输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旅游局、银监会在全国范畴内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依照九部委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联合江西省商务厅、教育厅、公安厅、金年会运输厅、文化厅、工商局、旅发委、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开展了江西省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建立了部分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省专项行动工作。
预付卡是先充值、后使用的债权凭证,分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金年会、品牌和规模发卡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商务主管部分实施监管,多用途预付卡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下属部分实施监管。金年会、品牌和规模发卡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应向商务主管部分报备后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效劳时使用。多用途预付卡由获得人民银行批准料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行,可跨法人使用。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充值预付卡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区分预付卡发行主体资质是否合规,坚持理性按需消费,切莫因为贪小低廉而掉入不法商家的陷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未经商务主管部分备案的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多用途预付卡属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明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外地商务主管部分或人民银行举报。
(人民银行南昌中支)